close
常德市教育研究立项课题管理工作规程
(2024年执行稿)
常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是常德市教育局领导全市教育科学规划工作的机构,负责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科学规划工作,其下设常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常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与规划与发展研究室合署办公)。常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的职责:编制全市教育科学研究发展规划和课题指南;组织开展市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开题论证、中期检查、日常管理与指导、结题鉴定、成果评奖与推广等;兼管由我办归口协助管理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省教育厅、省教育学会、省教育科研工作者协会立项课题、各级社科基金项目等。
为加强过程管理、规范研究行为、确保研究质量,充分发挥课题研究改进教育实践、服务教育决策、创新教育理论、引领舆论导向的功能,特制定本规程。
一、关于立项申报
(一)主持人要有较高的科研热情,有相应的专业背景,有一定的研究能力、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有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精力和时间,能够亲自参与研究活动,能够独立提交研究成果且没有作为主持人的在研课题。市立项课题实行双主持人负责制。
(二)研究团队由主持人、主要研究人员组成。主要研究人员的遴选要考虑研究热情、研究水平、专业背景、工作岗位、研究精力;市级课题组人数(含主持人、主要研究人员)控制在6—12人之间;申报时依据各自承担研究任务的大小排序。
(三)鼓励全市教育工作者立足各自工作岗位、捕捉教育实践中的问题、关注课堂教学改革动向、从教育实际需要出发选择研究课题。鼓励一定职务领导或名师立足各自区域教育的重点、热点问题,学校整体规划、发展的问题,教育改革实践的难点问题开展研究。
(四)在由申报单位主要承担研究任务的前提下,鼓励区域之间、校际之间横向联合组建研究团队,根据选题方向整合研究力量;依托学科的课堂教学研究则应以相关学科教师为主,但不排斥少量有热情、有能力的其他专业背景人员参加。
(五)立项申报以课题立项部门的下一级教育科研部门为推荐单位,分别由推荐单位及基层管理部门指导、初审后按照要求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如市立项课题须在“常德智慧教育云平台”上上传签字盖章之后的《常德市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PDF文档。承担单位及其法人应对课题研究的保障条件予以承诺,并签字和盖单位行政印章。
(六)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省教育厅、省教育学会、省教育科研工作者协会立项课题的子课题,区县市、学校以及其他部门的在研立项课题,经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可以申报市教育研究立项课题。
(七)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省教育厅、省教育学会、省教育科研工作者协会课题、各级社科基金项目立项申报,需按上级管理部门要求,经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初评或初审,再按相关申报指标或要求推荐申报。
(八)课题立项申报的推荐或评审需综合考虑承担单位原有的研究情况(即研究态度、现有存量、研究水平、科研诚信、结题情况、执行管理工作规程情况等)。
二、关于开题论证
(一)市教育研究立项课题须在下达立项通知3个月内完成开题论证工作;省级及以上立项课题按照相关课题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开题论证。
(二)《开题论证书》是在《立项申报书》基础上,修改成具体、详细和可操作的研究实施方案,要求课题界定准确清晰、研究目标设置明确、研究内容安排合理、研究方法选择适切、研究过程设计具体,研究成果预设恰当。课题主持人应组织全体参研人员讨论修订,主动寻求基层管理部门及有关专家指导与帮助,以确保研究思路清晰、开题论证书文本规范。
(三)开题论证需经基层管理部门衔接市教科院规划与发展研究室,由规划与发展研究室确定论证时间、地点、形式和专家。开题论证一般采取开题报告、其他成员咨询提问、前期资料展示与查询、专家点评答疑等形式进行。
(四)课题组应按照开题论证书上的要求出示有关研究资料(包括开题论证书5份;前期相关研究工作资料、前期研究成果资料、前期学习培训资料、参考文献、课题研究制度、研讨活动记录、《区县市教研部门指导课题开题论证情况登记表》等一套)。
(五)单独举行开题论证活动要求80%以上课题组成员参加,集中进行开题论证时可适当降低参与人数要求。欢迎其他教师旁听、观摩论证活动。
(六)开题论证后十日内,课题组将完整版的开题论证书(包括课题组成员签名、专家签字、完整的开题论证意见)的PDF文档上传至“常德智慧教育云平台”上。
三、关于中期检查
(一)市教育研究立项课题的中期检查一般在立项之后的第二年秋季进行;省级及以上立项课题按照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或市教科院规划与发展研究室的通知组织中期评估。
(二)中期检查由基层管理部门组织,市教科院规划与发展研究室进行评估。采用现场评估或资料审查方式进行。
(三)现场评估主要采取下列形式:中期报告、成果展示、现场答辩、专家点评、情况通报等。几个课题同时接受中期检查时,要求一半以上课题组成员到场;一个课题单独接受中期检查时,要求80%以上课题组成员到场。课题组应按要求出示有关研究资料:中期检查表5份;《区县市教研部门指导课题中期评估情况登记表》1份;过程性资料一套;成果类资料一套(包括专著、论文、课例、调查报告、教材、师生成长故事、师生心得体会以及体现客观效果和重大社会反响的佐证材料等)。课题组应将过程性资料与成果类资料分类整理,列出详细目录、统计出具体数据以方便查阅。
(四)采用资料审查方式进行中期评估的,应由课题组在规定时间内将中期检查表、《区县市教研部门指导课题中期评估情况登记表》、过程性资料目录、成果类资料目录的电子稿,发至市教科院规划与发展研究室,并完成书面答辩。
(五)中期检查后十日内,课题组将完整版的中期检查表(包括课题组成员签名、完整的专家组点评意见、专家签字)的PDF文档上传至“常德智慧教育云平台”上。
四、关于日常管理
(一)归口市教科院规划与发展研究室管理的各级各类课题,从开题论证后到结题鉴定前,需进行季度汇报。季度汇报内容为该时段开展的研究工作、形成的研究成果、产生的研究影响、课题研究变更情况等。基层管理部门负责检查所辖区域课题的季度汇报材料并给予反馈意见,市教科院规划与发展研究室抽查季度汇报材料。
(二)每逢季度末月(即3月、6月、9月、12月)20日至月底为季报时间。基层管理部门审阅季度汇报材料,提交《常德市教育研究立项课题季度汇报县域情况报告》到常德市课题管理工作群(QQ群)。
(三)基层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市级及以上立项课题在开题论证、中期检查之前至少各指导1次,结题鉴定之前至少指导2次至材料基本成型,课题组据实填写《区县市教研部门指导课题情况登记表》;课题组还应积极争取省、市、区县市相应学科教研员、特级(正高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相关学科专家指导。
(四)课题组开展的重要研究活动应主动邀请基层管理部门参加。各级各类立项课题均须接受开题论证、中期评估、结题鉴定和管理部门的不定期督查。
(五)开题论证、结题鉴定邀约专家时实行当事人(相关课题的主持人、主要研究人员)回避制度;注意参与论证人员工作相关性和学术权威性;适当控制人数;不同环节邀约专家应有所不同。
(六)学校应履行立项申报时的承诺,支持课题研究相关的培训活动、调研活动、交流活动以及成果推广活动;利用期刊、报纸、电视台、网站、研讨会、微信公众号、校报校刊、美篇、朋友圈、QQ群等推介课题研究成果,反映课题研究动态。
(七)建议区县市教研室和市直学校在单位官网设立“教育科研”板块,及时上传或更新课题研究相关信息。倡导基层管理部门和课题组积极为“常德智慧教育云平台”提供研究动态、公开出版、发表的课题研究成果(论文要求呈现发表的期刊报刊名、期数和日期版面、发表时间、文章全部内容;著作要求呈现封面、扉页、目录或书名、作者、出版社、出版时间、内容梗概)。以上工作在课题结题鉴定时可作为课题研究效果与反响的重要佐证。
(八)研究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或参加评奖时应标识唯一成果归属。所有课题组均须建立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明确专人管理、专柜(机)存放课题研究资料。
(九)在开题论证、中期检查、结题鉴定以及成果推广的研究活动中,倡导课题组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用形式丰富的信息对相应文本进行说明。
(十)有经费资助的各级各类课题,课题组应按课题研究相关文件要求和相关财务制度开支使用,学校也应配套足额研究经费,以确保课题研究工作顺利开展。如未能如期完成结题,将追回已下拨的资助经费,并形成其他影响。上级课题管理部门拥有对课题承担单位的研究经费开支情况了解、督促权利。
(十一)“常德市课题管理工作群”QQ群号:1682992,区县市理论教研员和市直学校教科室主任加入;“常德市课题研究交流群” QQ群号:344743919、308653367、214840190(加入其中之一即可),市及以上各级各类立项课题主持人、主研人员加入。用户名设置方式为“单位名+本人真实姓名”,群内不发与工作无关信息,禁止传播不良信息,违责违法后果自负。
(十二)市教科院将利用“常德智慧云平台”网站“科研课题”板块,开展课题申报立项、中期检查、过程管理、结题鉴定、奖励评审和证书打印等工作,及时发布研究动态、研究成果等。
五、关于课题变更
(一)课题重大变更(变更名称、主持人、承担单位、主要研究人员)需在承担单位内公示基础上,由课题组填写相关类别课题规定表格,课题组签字盖章(单位法人签字、单位签章;变更主持人须征得原主持人和现主持人同意并签字确认),经基层管理部门签字盖章后及时呈报市教科院规划与发展研究室。市教科院规划与发展研究室在收到书面报告后1周之内办理变更手续(审查、签章、更改信息、归档)或上报(或网传)有关部门待审。
(二)市教育研究立项课题研究可适当延期,但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三)课题结题前6个月内不得进行人员变更。
(四)人员变更比例不得超过60%。
(五)市级课题进行变更时,须按要求填写《常德市教育研究立项课题变更申请表》,签字盖章完成后,将变更申请表的PDF文档上传至“常德智慧教育云平台”上。
六、关于结题鉴定
(一)结题申请程序
1.课题主持人先向课题承担单位领导报告拟结题意愿,征得承担单位同意。
2.课题主持人和承担单位向基层管理部门提出结题申请,并主动邀请基层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予以至少2次指导,并填写《区县市教研部门指导课题结题情况登记表》。
3.基层管理部门对研究报告、结题鉴定书的撰写和结题材料的整理进行指导、审核并签章。
4.基层管理部门将研究报告、结题鉴定书、《区县市教研部门指导课题结题情况登记表》的电子稿一并发到市教科院规划与发展研究室。省规划课题及其专项课题、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省社科课题的结题材料发给肖焕之主任,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课题、省教育学会课题、省教育科研工作者协会课题发给曾凡梅老师,市规划和市社科课题的结题材料发给廖学春老师。
5.市教科院规划与发展研究室相关责任人对结题材料分类进行初审,并向基层管理部门反馈初审意见。基层管理部门将初审意见反馈给课题组,督促课题组修改完善。经市教科院规划与发展研究室复审,材料成型后确定结题鉴定时间及方式。
(二)结题鉴定须由市教科院规划与发展研究室依据课题情况确定课题鉴定时间、地点、形式和论证专家。
(三)结题鉴定分为现场会议鉴定和验收审核鉴定等形式。验收审核鉴定时,市教育研究立项课题需送交课题研究资料(包括过程性资料和成果类资料)1套、《结题鉴定书》3份、研究报告3份,并完成书面答辩。省及以上立项课题按相关课题管理部门规定的种类、数量和要求提交结题鉴定资料。
(四)现场会议鉴定时,课题组应呈现课题研究的全部资料,并为专家组实地了解(听课、座谈、测试等)课题研究情况提供方便,要求80%以上课题组成员参加结题鉴定活动。
(五)现场会议鉴定程序:听取结题报告(约20分钟)、查阅研究资料、随堂听课(与课堂教学有关的课题同步听1-3节课)或座谈测试、现场答辩、专家点评、专家合议和宣布论证意见等。
(六)各级各类课题结题时,要求100%研究人员提交相关论文研究成果。主持人要有独著的著作或论文形式的代表性研究成果。课题组至少要有一篇与课题相关的论文在正规刊物(刊物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可查)公开发表且标识成果归属。
(七)课题组要根据每一位研究人员实际参与研究工作态度的优劣和形成成果贡献的大小排序享受成果,其排序情况应在课题组内通报、单位公示。
(八)市教育研究立项课题通过结题鉴定后,结题鉴定书及代表性成果资料(按照《结题鉴定书》第六部分“代表性成果”中提示要求整理,列出目录,装订成册)应及时送交市教科院规划与发展研究室归档、颁证,并将研究报告、完整版的结题鉴定书、结题证书的PDF文档上传至“常德智慧教育云平台”上。结题证书的印签为“常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省及以上立项课题结题并获得结题证书后一个月之内应将课题主要材料(结题鉴定评审书复印件、结题证书复印件、代表性成果)寄(送)到市教科院规划与发展研究室归档,并将研究报告、完整版的结题鉴定书、结题证书的PDF文档上传至“常德智慧教育云平台”上。
(十)对已完成研究任务,严格遵守管理工作规程,研究成果丰硕、研究效果显著、社会反响较大、行政领导批示、政府相关文件采纳的市教育研究立项课题可以申请免于结题鉴定。课题组应按要求提交课题资料及相关佐证材料,经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规划与发展研究室验收认定,直接办理结题手续。
(十一)对于未获得市教育研究立项课题身份的自发研究项目,如果研究成果丰硕、研究效果显著、社会反响较大,可由研究者申请、区县市教研室或市直学校推荐,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规划与发展研究室组织专家认定其市立项课题身份且一并办理结题鉴定手续。
(十二)对于督促结题课题,结题鉴定时考虑其研究态度与时间因素,酌情降低其认可程度。
七、关于课题撤销
(一)各级各类立项课题因故撤销,需下载相关表格及时书面报告。陈述撤销理由,主持人和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经基层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按照课题管理权限依次上报,得到批准后视为“申请撤销”。
(二)立项课题如出现下列情况,将予以“撤销”:
研究经费不落实,承担单位支持不力,经催促没有整改的;
研究人员更动频繁、流动较多,影响研究工作正常开展的;
主持人已不能承担主持职责,没有合适接替人选的;
季度汇报连续3次缺报或累计6次缺报的;
开题论证时做出“暂缓开题”结论,而未在规定时间做出有效整改的;
中期检查评估为“暂不合格”,而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接受复检的;
结题鉴定2次,尚不能通过的;
属于督促结题范畴,在规定时限内尚不能结题的。
八、关于课题评奖
(一)市教育局(常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组织成果评审活动时,参评范围控制在常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规划与发展研究室归口管理的、已结题的、完成了资料归档且在相应时限内形成研究成果的课题。主要包括全国规划课题、教育部课题、省规划及其专项课题、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省教育学会课题、省教育科研工作者协会课题、市教育研究立项课题和市及以上社科基金研究项目等。
(二)市本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结题并完成资料归档后形成的公开出版、发表的相关成果,以及反映重大社会反响和推广效应的材料,可以及时送(寄)市教科院规划与发展研究室,放入课题档案,一并作为成果参评材料。
(三)结题项目参加市教育局(常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组织的成果评奖时,不得改变结题时认定的承担单位、主要研究人员及其顺序,每项成果不得突破规定的署名人数。
(四)鼓励教育研究立项课题的研究成果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社会科学评奖活动。
常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
分享到: